提交申请
诚邀中俄两国高校及科研机构申报联合活动,纳入“中俄教育年”计划。

联合活动获批列入“中俄教育年”计划后,各方可使用相关活动标志。

请注意,使用活动标识须满足以下条件:

  • 具有国家认可资质证书的大学、科研院所及其他科教机构可以参与教育年活动;
  • 计划申报的活动应涉及校际合作、学术交流、科学研究及青年学者培养等领域;
  • 来自中俄两国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学者、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参加该活动。
(讲座、展览、会议、圆桌讨论、研讨会、学术交流及其他
上传活动方案(草案),格式为pdf、xls、xlsx、doc、docx
上传活动宣传图片(jpg、jpeg、png格式;方形或横向矩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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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7 (499) 550-2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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